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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关于印发《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2-01 15:43:43
来源:
甘孜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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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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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统计发〔2023〕5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关于印发《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州局各科(室、局、中心):

《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印发

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州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国省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和四川省“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巩固年”活动要求,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效,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打好基础。结合当前全州统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纵深推进从严治党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统,切实把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贯穿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党的建设与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双融合、双促进。

(二)抓实《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方案》贯彻落实

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孜州委办公室 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委办通﹝2022﹞22号)精神和州政府领导对统计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标准化”要求。聚焦提升方案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压紧压实统计部门牵头责任、行业部门统计管理责任、乡镇统计管理属地责任、企业填报统计数据的直接责任,不断巩固提升全州统计基层基础。

(三)抓早抓细抓实抓严,高效开展经普工作

扎实开展“五经普”综合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全省经普专项试点经验,认真组织全州综合试点,制定甘孜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开展综合试点业务培训会,加强综合试点经验总结。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广泛开展普查动员。

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州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贯彻实施四川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建立完整准确的部门统计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调查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交叉抽查。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核实工作,查清查全查实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基本单位。

(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持续强化统计监督

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结合统计法颁布40周年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法治宣传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通知》(川组训〔2023〕9号)要求,持续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学统计、懂统计、用统计的能力水平。持续做好甘孜州统计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巩固深化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效,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完善统计执法常态化机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加强统计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落实。认真开展统计制度标准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切实做好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

(五)深化统计改革创新,重点领域先行先试

持续落实部门经济统计责任体系。按照“党政主导、统计牵头、部门负责、各方参与”的原则和“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持续在州县(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局、商务合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行业部门建立经济统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部门主管责任;建立健全主要经济指标牵头单位联系会议制度、经济运行研判和数据质量评估制度,逐步构建“横向到边”的“大统计”责任体系。

深化重点领域统计改革创新。持续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按照省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点方案和测算体系,开展州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点。结合甘孜实际,逐步推进县市层面工作。

(六)积极推进部门协作,增强统计工作合力

持续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完善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搭建部门协商交流平台,增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协调推进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部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推动部门统计协调高效发展,逐步构建起“政府领导、统计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统计工作新格局。强化对地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和统计调查项目执行情况评估。推动落实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合规开展。

积极推进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健全部门统计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加强部门间统计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规范对外数据发布及共享流程,强化数据安全意识,完善各项数据安全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严防数据失密。

(七)夯实统计基础,全面提升统计水平

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用好用活《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方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指南》,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时补齐、配强、新增县(市)统计局班子队伍,保障统计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将统计调查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乡镇(街道)统计事业经费和四上”调查单位统计员补助,确保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提升统计队伍综合素质。加大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有计划地组织和开展综合型(提升综合素质的业务培训)、专业型(结合各行业开展的专业培训)及入门型(新任统计员入门培训)三类统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队伍能力水平。

积极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统筹各专业、县(市)力量,扎实开展企业电子统计台账试点,共同推进企业建立电子统计台账。在试点基础上,力争2023年底全州所有“四上”“四下”企业和非一套表企业全面推行电子统计台账。积极推广农村统计电子台账探索试点。

加强统计两码编制工作。认真做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划分代码维护管理,推广应用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扎实做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省统计局出台的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制度规范,深入开展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充实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方面的知识技能,确保网络安全检查检测、应急演练、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印发《甘孜统计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甘孜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修订甘孜统计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统计局要高度重视,把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作为夯实统计基层基础重要抓手,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统计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支持,确保工作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努力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新格局。

(二)压紧压实责任。各县(市)统计局、州局各科(室、局、中心)是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专业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及时调研并反映工作推进情况,积极想办法、出实招、解难题,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县(市)统计局、州局各科(室、局、中心)要加强指导,强化检查,做好动态跟踪。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统计工作督导。要深入调研、认真查找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工作措施,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见效,共同推进全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各县(市)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州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重点工作。


附件: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任务清单




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治统,切实把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贯穿各方面和全过程。

办公室、机关党办,各科(室、局、中心)、各县(市)局

全年

2.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甘孜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方案》,压紧压实各级责任。

综合核算科,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3.开展“五经普”综合试点工作。组织好全州综合试点工作,加强试点经验总结,为全州正式开展普查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普查中心,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4—9

4.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普查中心,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全年

5.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纳入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创新统计法治宣传方式。

法规科,各县(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6.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和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

执法监督局,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全年

7.持续落实部门经济统计责任体系,压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责任。

综合核算科,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8.持续巩固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成果。

综合核算科,各县(市)统计局

全年

9.按照省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点方案和测算体系,开展州级碳排放统计核算试点。

能源科

全年

10.持续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增强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交流协作。

综合核算科,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11.推进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抓好统计数据安全。

综合科、大数据中心,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12.加强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调查单位)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化要求素保障,加大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统计队伍能力水平。

综合核算科,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持续推进

13.积极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推广农村统计电子台账探索试点。

综合核算科,有关科室、各县(市)统计局

12月底前

14.认真做好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属性划分代码维护管理。

综合核算科,各县(市)统计局

6—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