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统计发〔2023〕1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
关于认真做好第八次全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统计局:
投入产出调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每五年一次的大型调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要求,今年首次将投入产出调查与经济普查统筹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投入产出调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依据调查数据编制的投入产出表是研究国民经济发展、定量经济分析的重要工具。在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和决策,以及企业加强内部成本控制与提高管理水平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全州上下各级各部门和被调查单位的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各级各部门和被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州统计局成立了投入产出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春平同志担任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杨华彬同志担任副组长,综合核算科牵头,相关科室负责人作为成员组成。各县(市)统计局要明确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调查填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填报中出现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投入产出调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培训
各县(市)统计局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有效配置资源,合理安排时间,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各环节的有效衔接。要按照调查方案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熟练掌握调查方案和工作流程。通过培训,确保企业掌握指标含义和内容,及时准确填报报表。对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制定措施,不打无把握之仗,积极稳妥地解决调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整个调查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各县(市)统计局要督促被调查单位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调查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要严格按照投入产出调查方案规定的部门分类、指标口径、计算方法等方面的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把关。要注意投入产出调查与五经普调查和各专业常规报表等数据之间相互衔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二、进度安排
(一)调查时期:2023年度。
(二)调查进度安排:2023年3月完成培训工作,4月-12月按季度(建筑业企业按半年)填报调查表, 2024年1月统一上传调查表,4月开始调查表的审核汇总。
三、资料的使用和管理
投入产出调查取得的资料,仅限于编制投入产出表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需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调查对象考核、奖惩的依据。州统计局和各县(市)统计局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资料的保密义务。
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