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20日,甘孜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一安排部署甘孜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指出,全州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相关工作。甘孜州人民政府成立甘孜州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全州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州长担任,副组长由州政府联系副秘书长,州统计局、州国调队、州农业农村局、州林草局等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州统计局局长、州国调队队长兼任。
《通知》明确了普查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并对组织实施、经费保障、“两员”选聘、普查纪律、宣传引导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甘孜州各级各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有序推进四农普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