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统计局:
为促进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四川统计考办印发的《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川统考办字﹝2018)1号)精神,现对我州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月21日(星期日)。
(一)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初级、中级、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统一定为2018年7月27日。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由各县(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包括宣传动员、组织报名、报考资格审查、考生信息采集以及考试用书征订、考试费用收取等具体工作。 要充分利用四川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系统”)动员考生选择线上报名为主的报名方式(“四川统计”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栏目http://jy.sc.stats.cn/school/school),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工作。
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按属地化原则主要由州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特别提醒:高级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严格依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高级统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八条之规定(见川人社办发〔2014〕19号文件),并结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中关于评审高级职称的规定执行。
三、上报考试信息
报名人数和考场设置是预订试卷的依据。各县(市)统计局要充分利用统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严把资格审查关,按照《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1)认真录入,遵照《全省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附件2)编制准考证号码。各县(市)统计局务必反复核实报名信息,做好考生信息的汇总工作,确保考生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由州统计考办确定,高级资格考试的考场统一设在成都,考生准考证由省统计考办统一制定并在9月20日前通过系统提供打印平台给各市(州)统计局,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各县(市)统计局务必于8月5日前在系统中确认初级、中级的考场设置表(附件3)和考生数据库。
四、考试大纲
2018年度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的“复习备考”内(http://www.stats.gov.cn/tifw/tjzyjszgks/)。
五、教材书征订
备考教材书可向省统计考办进行征订,《统计业务知识》(初中级)68元一本,《统计业务知识习题》(初中级)48元一本;《统计相关知识》(中级)48元一本,《统计相关知识习题》(中级)28元一本。一般情况下:初级考生购买业务知识及习题即可,中级考生购买全套四本书。
六、考试收费标准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继续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2〕964号)执行。即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均按每人122元标准收取考试费;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标准按每人50元收取考试费。
七、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由全国统计考办根据考试情况研究确定并予以公布。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对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全国统计考办将按规定核发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3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我省将参照国家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共同研究确定省内成绩合格标准,核发成绩有效证明,报全国统计考办备案(该证明在1年内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八、甘孜州统计考办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26000
联系地址: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45号
甘孜州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人:拥忠初
联系电话:0836-2833151(含传真)
邮箱地址:445492741#qq.com
附件:1.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基本情况表
2.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3.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4.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甘孜藏族自治州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